调研组一行考察参观了学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实地考察后,在我校召开《吉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调研会,听取相关意见,校领导、各专业负责人及企业代表参加了座谈。
根据《吉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调研方案要求,为进一步了解校企合作有关问题,为常委会审议做好准备,由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赵国伟副主任同省教育厅战高峰副厅长等领导组成调研组深入中高职学校以及企业调研。5月5日上午,现代农业学院代表全省中职学校作为本次调研第一站,学院领导和教师热情迎接调研组的莅临。
调研组一行考察参观了学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实地考察后,在我校召开《吉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调研会,听取相关意见,校领导、各专业负责人及企业代表参加了座谈。
会上,赵德海校长说今天是省人大领导和教育厅领导踏着春雨而来,这也是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发展前景的及时雨。赵校长针对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方面遇到的主要问题和挑战提出几点想法:
一、针对“条例”(草案)中关于“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前提下,最好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设置专门机构,领导和指导院校校企合作工作的开展,使组织管理指导系统更加严密顺畅。
二、省人大“条例”立法后,责成有关部门出台“条例”实施细则,这样院校工作开展起来针对性强,防止法条内涵解读不准,工作出现失误,造成损失。
三、为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在专业共建、基地共建、课程资源教材开发和信息化建设等项目招投标中,校企合作单位可做为一项业绩计入业绩总分。
四、为了促进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开展,在“条例”框架内,教育部门利用教育附加设置适应校企合作专项资金,用于学生顶岗实习保险、购买公共岗位服务、教师下企锻炼补助、奖励示范性职教集团和优秀校企合作案例学校等费用。
五、应鼓励学校通过社会培训和生产性实训创收。学校和企业共同承担社会培训任务,具备条件的学校,应赋予相应的资质,按规定合法收费,或开展生产性实训,通过产品和服务创收,足额上交上级财政部门,经审批再拨给学校,仿高校创收总额的35%用于教师绩效工资的激励机制。
通过听取赵校长提出的可行性建议和企业负责人的研讨,调研组表示此行有较大收获,要以此次调研为契机,围绕我校校企合作的引企入校、推行现代学徒制、订单委托培养三种形式,使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更加规范,责权利更加明晰,让《条例》法规化,职业院校有所遵循,以便有所为,有所不为。
调研组对学校整体办学情况和校企合作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此次调研会,学校为省人大立法提供了有价值的内容,调研组表示要认真加以研究。同时,调研组表示对学校的发展予以全力支持,希望校企双方继续推进工作,加快新时代建设的步伐,要做全省职业教育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