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吉林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根据学校安全稳定“三管三必须”职责分工实施细则,确定学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如下: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成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孙素荣 娄权鑫
副组长:马 香 王立相 刘如财 马霁枫
成员:由学院后勤管理科、综合科、教务科、学生科团委、培训科负责人,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科,主任由科长兼任,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学院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科室、系、教研室、实验实训室等要确定安全生产负责人,由安全生产工作小组领导,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学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学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与省、市及学校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
(二)落实学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安全生产规划和应急预案;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的配备;
(四)负责研究部署学院教学、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等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
(五)明确各部门岗位安全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专题研究、统筹协调重大安全生产事项;
(七)保障安全生产经费的有效投入和实施;
(八)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监督指导各部门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九)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工作机制,要求各部门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不得延误和隐瞒;
(十)组织指导各部门开展对师生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十一)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与个人的表彰和奖励,以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处理。
三、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学院院长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院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学院议事日程和年度报告工作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三)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其他分管领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情况;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干部队伍和机构建设,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重视、支持、配合安全生产工作;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
(六)领导学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主持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布置、督促、检查防范安全事故工作,按计划推进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
(七)牢固树立“师生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作为干部培训的组成内容。
四、学院其他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学院其他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一)组织分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上级主管部门及校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二)组织分管部门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组织实施、同步监督检查;
(三)组织分管部门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四)组织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调研指导等工作。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分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五)组织开展分管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六)支持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对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五、学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学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学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学院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和完善学院安全生产职责规定,指导、督促各部门制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 ) 职责规定;
(二)建立学院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分析研判重大活动、重点时段、重要节假日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提出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对学院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指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五)加强学院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学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六)对接省、市和上级部门及学校安全生产考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
(七)完成学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及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三)落实各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落实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计划;
(六)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做好安全生产检查、事故处理工作的记录和归档;
(八)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九)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检查、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十)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积极配合对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七、各级安全稳定工作责任清单
学院各部门按照责权利相统一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依法履行相关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将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组织实施、同步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闭环管理,并完成学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